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现对该项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招标范围: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专业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等证明资料);具有完善的内部执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企业的正式员工:①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②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③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2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执业和责令停业整顿的记录,没有河南省国资委予以禁入处理的记录,并在承担国有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7.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8.投标人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分标准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分值构成(100分) | 商务部分:35分 技术部分:50分 投标报价:15分 |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标以邀请招标形式进行,委托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招标,招标文件及其他具体要求以其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